1、法定离婚过错情形有什么
法定离婚情形包含重婚、与别人生育、家暴、虐待或丢弃家庭成员、赌博和毒品成瘾等。若一方有此过错,另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可需要损害赔偿。如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也属离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法定离婚过错情形包括什么内容?
法定离婚过错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重婚,即有配偶者再与别人结婚;与别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一同居住;推行家庭暴力,包含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等方面的暴力侵害;虐待、丢弃家庭成员,如常常性的打骂、冻饿、有病不给治疗等行为,与丢弃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这类情形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会依据具体状况,综合判断是不是构成上述过错情形,以公正地处置离婚案件及有关权益。
3、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法定规则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定规则主要有:夫妻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不予分割。
夫妻一同财产包含薪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但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是个人财产。
比如,结婚以后购买的房地产一般是夫妻一同财产,但若是一方结婚以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则为其个人财产。在分割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原因,以确保公平合理。总之,离婚财产分割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状况进行处置。
法定离婚过错情形主要包含: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假如一方存在上述过错,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