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有什么区别?
违约和侵权责任有什么区别如下:
1.归责原则有什么区别。前者主要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后者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2.责任构成不同。前者是只须违约虽无损害也要承担责任;后者是无损害事实便无责任。
3.责任范围不同。前者的赔偿责任主如果财产损失;而后者还包含人身伤害和精神赔偿等;
4.第三人的责任不同。前者如因第三人致合同不可以履行,债务人应第一对债权人负责,然后再向第三人追偿;后者行为人仅对我们的过错负责。
5.诉讼管辖不同,前者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或依协议选择前述两地及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而后者则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什么方法可以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承担违约责任的方法有:继续履行、采取弥补手段、赔偿损失等。损失赔偿额应当等于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越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导致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弥补手段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范围涵盖那几个方面
1.约定赔偿范围。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他们支付肯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约定赔偿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确定损失赔偿的范围和计算办法,如当事人有赔偿损失约定,则应优先适用;
2.一般法定赔偿范围。找法网提醒你,根据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他们导致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等于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越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导致的损失;
3.特别法定赔偿范围。由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别规定的损害赔偿。经营者对买家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双倍赔偿。依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在有特别法可依的状况下,应当优先用特别法,即优先适用特别法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