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上,在用户拿到房的同时,或是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与法律规定的其他时间,就能需要卖家帮助办理房地产证。但实质中,有的卖家不给办房地产证,致使逾期办房地产证,而有些用户也没意识到房地产证的问题,以为只须拿到房屋就没问题,结果致使逾期办理房地产证又过了诉讼时效。
依据法律上的规定,因为出卖人是什么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获得房子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产品房交易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子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产品房交易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子的,自房子出货用之日起90日;
3、产品房交易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子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所以,无论是那种情况,超越上面给的时间,那样就能定为逾期办理房地产证了。
而且,在依据有关的规定,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子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越一年,因为开发商是什么原因,致使买受人没办法办理房子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此,在出现逾期状况,又超越这一年期限的,就是超越诉讼时效了。不过,逾期办房地产证,即便是过了诉讼时效的,那还是可以起诉的。在司法实践中,即便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主体依旧存在,并不影响购房提诉讼,只不过购房者会丧失胜诉权。
所以,建议一旦出现购房纠纷,应该注意时效的问题,尽快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不过,假如目前逾期办理房地产证已经超越诉讼时效,那样目前提醒注意的话也是没用的,为了保证可以准时拿到房地产证和有关的违约赔偿,建议有必要的可以找个善于解决房子交易合同纠纷的律师看看有那样解决方法。